(办公室 吴金祥摄)
为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江苏科技改革30条”新政,10月10日,我所邀请江苏省“科技改革30条”宣讲团成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咨询中心贝京主任为我所科技工作者做政策解读,培训由党委副书记秦秋萍主持。
贝京主任介绍了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省委省政府高度注视,8月28日,召开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会议发布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省委娄勤俭书记在会议上作重要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一系列新政良策力度大、亮点多、含金量高,深刻把握科技创新的趋势和规律,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破解的堵点难点,推出4个方面共30条政策,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
《若干政策》突出了三大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若干政策》共有30条,每条都“干货满满”,聚焦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强化前瞻性政策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是创新性强。围绕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体制机制关键环节,加强系统谋划,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拓展改革探索空间。在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在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简政放权、科技产业融合、宽容失败氛围等方面率先突破,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活力,提升“获得感”。
三是操作性强。《若干政策》明确要求省属高校院所应在六个月内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政策落实主体责任,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督查问效,推动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力促江苏高质量发展更上层楼。
下一步,我所将按照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根据“科技改革30条”基本精神,对各项科研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配套政策措施的修订工作,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文 科教科 王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