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造文明廉洁行医品牌,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重点人员座谈会;在医院大厅悬挂宣传标语,在病区内张贴醒目告示;向门诊和住院病人发放告知书等。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使全院职工明确“无红包医院”创建标准和要求,强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氛围。 2、承诺与公示 (1)采取个人向科室承诺、科室向医院承诺、医院向社会承诺的三级承诺制。要求职工人人参与、个个承诺,对不愿承诺的职工将调离现工作岗位。 (2)争取在四月份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在醒目位置挂出“无红包医院”牌子,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三、对收受红包人员的处理 1、“红包”的定义:指本院工作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或者牟取的其他不正当利益。“红包”的含义,除了钱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外,还包括各种物品,如香烟、茶叶、水果等。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院办,逾期不报告、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的,视作收受红包处理。 2、对收受“红包”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和《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处理医疗卫生服务中索取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实施细则》处理。 四、监督检查 为全面落实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除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外,病区应继续抓好出院病人函调表的发放和填写工作,继续做好卫生局组织的出院病人函调工作。督查组将采用电话联系等方式对部分出院病人进行调查。
江苏省江原医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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